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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,赣州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、洪涝、冰雹、干旱等自然灾害,农作物受灾严重,特别是去冬今春,持续的干旱使我市的农业生产受灾严重,农作物普遍减产,给受灾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大困难。为了妥善安排好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,赣州市争取中央春荒补助资金1960万元,专项用于解决春荒期间全市21万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。
为确保救济资金的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,赣州市制定了三项措施。一是根据实际情况,严格按照“户主申报、村民评议、乡镇审核、县(市、区)民政审批”四个程序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。二是在实施发放过程中,各地将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台账。三是加强春荒款的监管,要求各地不得截留、挤占、挪用资金,不得平均分配,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和预留资金,政府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春荒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(方学生、陈育花)
来源:中国赣州网—赣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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